Thursday, August 17, 2017

转载:宗教与文学--兼谈福音书写的方向

文:张文光
注: 以下是我在2017年8月11日,于文桥/马来西亚基督徒写作团契所主办的“ 文字营”中两堂讲座的讲义。其他两位讲员为本国资深基督教文字工作者黄子与晨砚。
第一讲:文学需要宗教,宗教需要文学吗?
什么是文学?
俄国作家Konstantin Paustovsky曾说过,文学是从生活和生命中提炼出来的金粉所铸成的“金蔷薇”,然后将这些金蔷薇送给知音,献给最爱的人。
中国传统的文学定义
中国传统的文学评论者说“诗言志”。“言志”就是表现自我的心志情感 (心理方面的)。明末的文学讲真性情,其实就是言志(参刘再复,《什么是文学》,(香港:三联,2015)页26)。
韩愈则奠立了另外一个巨大的传统:“文以载道”。
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说,中国文学的发展历程,大致是“载道”与“言志”这两种理念此起彼伏的过程。
根据刘再复的说法,文学除了可以言志,还可以认知世界,认知人性,认知人的生存条件。 它除了可以有“志”的心理内涵,还可以有自然的内涵,社会内涵,历史内涵和其他精神内涵。
文学可以有“道”的内涵。不可以成为道的注脚。可以有哲学,但是当把哲学化为盐,溶化水中,只可品味,不可直接“宣传”,把文学当作除恶扬善的工具,当作是道德教科书,那样文学就不是文学了。(刘再复,同上,页27)
全文请参“光与悦” http://cahaya.my,或按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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