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兴致勃勃的到香港出席了和修版圣经的发布会,以为可以为学生们代购新鲜滚热辣的新版圣经,哪知道只带回来一本,让大家望梅止渴。原来是没有卖!
买不到和修版圣经,当然很失望。这是我今年中继买不到《新汉语译本》后的另一个打击!【没那么严重啦】(据说汉译本在书展头一天就被书商扫空,因为价格比从香港进货便宜!呜呼,还耿耿于怀!)
既然只能在班上轮流翻阅院长唯一的新宠,当然只能争取时间,马上翻到李思敬博士谈到的《撒母耳记下》23:5的译文《從撒母耳記看大衛生平。李思敬:聖經沒將大衛樣板化》,看看和修版如何处理这句翻译。结果失望的发现和修也改成如《新译本》般的“我的家在上帝面前不是如此吗?”
不知道刚为《和合本》背书的李思敬博士要如何回应(注:其实在上述的演讲,他已提到和修会修改),我却非常喜欢李博士的辩解,认为符合圣经的神学思想:人都失信,上帝却是信实。和修标榜“「盡量少改」、「保留《和合本》風格」等修訂原則”,却偏偏改了这一节,大概是出于文法上的考量吧。
其他经文的翻译,就无暇核对,只能乖乖的将圣经奉还院长。
10 多年前,李思敬博士在香港搞到很轰动,影响很多人去读旧约, 我曾经是当中一个李迷,,,,
ReplyDelete他的成功是空前的, 虽然邝炳钊和唐佑之比他更早搞旧约.
我花了很多钱, 从香港订购,邮寄他的卡带过来,,,
现在我觉悟到: 李之有这样的空前成就,一大原因是:
他很会讲叙事文体, 还挪用了西方文学诠释的研究成果. 如果他专注在讲先知书, 诗歌智慧书等,一定搞不到什么轰动的,,,,,
这证明了,叙事艺术的宣讲,在于后现代听众群,是那么的有爆炸力,,,,
不需要回应,他老早讲了《和修版》有这样的改动。
ReplyDelete逍遥子,你说得对,他的叙事宣讲是一流的。
哈哈,是啦,他的论证就是回应咯。
ReplyDelete不但如此,他的确有提及这改动,换言之,他是aware的。
ReplyDelete是啰,就是知道了还要讲,就是要论证他的观点。
ReplyDelete哈哈,当时我也是快快看我现在做的传道书经文,其中一句我认为翻译不是那么贴切的经文。。。怎知,也是如同原本的和合本没有被修订。。。haiz... (那节经文,还是新译本比较贴切)
ReplyDelete其实,两本被带回来。另外一本在.....避免“狂蜂浪蝶”,不讲下去。
ReplyDelete创3章的《和修》却令人欣喜:(夏娃跟撒旦的神学对话之后,吃了果子),“又给了『与她一起』的丈夫,他也吃了。”(创3:6)。原文的『与她一起』经过“悔改”后被翻译出来。
《和修》加油!
不明白,如果不在一起,夏娃要如何“给”他呢?这样翻译反而觉得有语病!
ReplyDelete但如果能让更多人开心,why not?
“开心”?这次你激怒我了。
ReplyDelete你不知有大堆人以为亚当不在场?
“夏娃因为没有亚当在场保护和雄辩、她才会愚蠢到摘下果子来吃?”
“如果亚当在场,才不会让她犯罪”?
哈哈哈,水方兄,你竟然‘激怒’沙崙老师,确实很多人认为就因为亚当不在旁,夏娃才会那么‘愚蠢’,可是如果亚当是在一起,亚当是否更愚蠢呢?
ReplyDelete再次说明了,犯罪的人总喜欢找同党,罪性也!
ReplyDeleteJoy,
ReplyDelete你有所不知,沙崙老师生气时的样子更可爱:)
(糟糕,老师说,这次真的生气了!)
沙崙老师,
ReplyDelete不要生气啦,老师快要登入“学者”殿堂,怎会与那些人一般见识!当然,有许多人都要经你的教导,才开窍,这是事实。
我只是想指出“理解上的错误”与“翻译上的错误”之间的差别。
当然,人可以说就是这种翻译误导了读者,但这岂不是那种“女孩子穿得太少才引人犯罪”的论调一般?
深信老师不会与他们一般见识。:)
PS传道,
ReplyDelete你这么说不就认定夏娃知道自己“赖野”才找亚当一起“咩”?又“屈”夏娃,小心有人生气喔。:)
应该是夏娃太爱亚当,得到“宝”都不忘与自己的心上人分享,显出夫妻的恩爱!
嘻嘻,闹一闹,别太认真。
“翻译上的错误”导致“理解上的错误”已经很久,现在《和合本修订版》修正这个错误,岂止为“开心”而已!
ReplyDelete所以难怪PS会故意“以为”是夏娃“喜欢”找同党。
把『与她一起』按照原文归位,只说明了亚当“在场“的默许(不负责任),所以保罗才说是“因亚当犯罪”嘛。
水方兄,你别“屈”我哦,我没有说夏娃,顶多是说“夏娃”!
ReplyDelete顺着水方的闹剧,我也来闹一闹。
ReplyDelete今天女人shopping买皮包鞋子,男人可以阻止吗?不但不能阻止,反而还要掏腰包!
沙菕说得对,保罗说因一人犯罪,那是指亚当,这句话足以堵住那些大男人主义之人的口。但保罗说这话,并不是因为亚当有没有在场的问题,而是其代表性的问题。
PS传道,
ReplyDelete我是指“夏娃”呀,别无所指!
但无论如何,经老师当头棒喝,已略见曙光;亚当才是一切的幕后主使,夏娃只不过是代言人。罪归亚当。
所以,圣经说基督来是代替亚当,成为第二亚当,从来不说基督是第二夏娃也。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善哉,善哉。
PS,
ReplyDelete当然保罗说这话,不是因为亚当有没有在场的问题(后来诠释错误的人却有这潜意识)。那么,亚当的代表性何在?还不是在伊甸园『与她一起』却默许的失责。所以,的确是由'adam(我觉得是指humanity)一人犯罪。
...有人还没结婚就埋怨腰包一直因某人出血,还为天下男人『找同党』(用回你的字眼)。小心generalization,得罪女人。
水方人子,
ReplyDelete不用“挽回”我的“怒气”啦,消了。
但是你说『亚当才是一切的幕后主使,夏娃只不过是代言人。罪归亚当』,我没有那个意思。我只是说亚当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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