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教会牧职会议中,当大家拿出收藏数十年的教会章程来查看一些规条时,偶然发现在会员的条款下,规定只有接受了“浸入水中”(Baptism by immersion of water) 的洗礼的基督徒才有资格申请成为会员。大家读了都不约而同的发出会心一笑。
三十年前立定的章程,在当时而言,持浸信会传统的教会,当然视“浸礼”为一项不可妥协的教义,任何浸礼形式以外的洗礼都会被视为无效。滴水礼和浸礼之争可以说是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历史。今天,在这会议中的每一位,包括牧师,都不会坚持任何一方的形式,知道洗礼的意义在于一个回转归向上帝的心。
一次偶然的机遇,有机会参与见证了一间教会英文堂举行的一个洗礼。传统上,这间会教会施行的是滴水礼,但这洗礼是在一位长执家中的游泳池举行的浸水礼。当然,这间教会不是改变了原有洗礼的形式,据闻受洗者要求施浸礼,教会也乐于接受,就有了这个浸礼。
今天众教会在教义上还有许多的争议,但大家渐渐脱离了过去那种彼此对立的心态,学会了更多的彼此欣赏。虽然前面还有漫长的道路,但今天的确比过去进步了。
愿我们都有使徒保罗那种的认知,知道自己的“不知道”,承认人在上帝、真理面前的有限和渺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