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12, 2018

基督徒与世俗政权


引言
我国最迟将在2018年迎来第14届全国大选,目前已经可以感觉到各政党机关的造势活动,在任何天灾人祸发生时,大家可以看到不论政府或政党都会奋不顾身的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为灾民解困。今天的基督信仰不再局限于教会的四幅墙内,基督徒渐渐明白除了福音使命,信徒必须在世界作盐作光,作黑暗中的明灯,引导世人向善,对环境保护、社会关怀、政治表态,都必须立场坚定。面对世俗政权,教会或信徒应当报何种态度,这是大家关心的议题,今天读到的这段《罗马书》131-8节,是一段关于基督徒如何面对世俗政权的重要经文,也是一段颇具争议的经文。

1)释经
1-2节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这段谈到一个命令及其原因。每个人包括非基督徒都要顺服有权柄的,那就是政府官员,因为这权柄是来自基督徒所事奉的神。

3-4节: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这两节解释了必须顺服权柄的实际原因;他们领受的权柄,是为了要在社会上维持治安,是赏善罚恶的,这里当然是指政府对人民所作的合法要求,奉公守法的公民所作合法的事就是好的,违法的事是恶的。掌权者可以行使权力来惩罚一切作恶的。

5-6节: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这两节重复谈到第一节的命令及提出实例。这里“为了良心”通常是本节最难解的一点。一般学者认为“良心”在这里可以解释为“知识”,这是说信徒认识到作官的是神所指派的仆役,拥有神所赋予的权柄和功能来执行管制。具体的实例就是信徒/读者都会向政府纳粮缴税。

7节: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这里保罗再次明确的指明顺服掌权者的命令,基督徒对政府的义务包括有型的(那就是纳粮和纳税)以及无形的(惧怕和恭敬)两类。

8节: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第八节将这一切联系到十二章所说的基督徒的生活守则。

2)争议与经文背景
这段经文在过去数百年随着东西方的政治形态的改变,由世袭君皇统治时代进入君主立宪、民主共和体制后,显得特别据争议性。基督徒对于人民要顺服掌权者基本上是没有异议的,这对非基督徒来说也是相同的。但这段经文的争议在于保罗没有举出例外的处理方案,例如当基督徒面对一个不公义的政权或恶名昭彰的暴君时,还是要无条件的顺服吗?甚至更进一步的说,当执政者是公然与上帝对敌,作出许多违反上帝旨意的事时,基督徒也要顺服这样的掌权者吗?

从经文的背景研究,我们可以理解为何保罗作了如此强烈的论证。首先保罗为了让罗马信徒清楚明白神的心意乃是要他们在广传福音建立教会群体之余,必须顺服罗马掌权者,以免福音受阻。保罗不想在这个信息中加入例外的条件--比如说若遇到不公义的掌权者时又当如何等等,以免他的信息的力度被淡化或误用。

第二点,在保罗书写《罗马书》的时候,统治罗马帝国的是尼禄王,当时尼禄王施行的是善政,后来才变成一名暴君。在《使徒行传》我们不难发现保罗本身也经历过政府所给予其公民的保护。例如《使徒行传》1812-17节 当迦流作亚该亚省长时,犹太人齐心起来攻击保罗,拉他到法庭控告他。但迦流觉得如果保罗实际上没有犯法,大家只为犹太教的信仰问题在争吵,他拒绝受理,这间接保护了保罗。1928-41节 讲到以弗所的暴动,城里的书记显然保住了保罗,安抚群组后还是表明如果保罗等人确实犯法,应当在公堂中起诉他们而不是诉诸暴力。另外2222-29节 保罗在耶路撒冷圣殿被犹太人逮捕后,要被杀害之际,及时被千夫长救了。在兵丁要用鞭子拷问他时,保罗以“罗马公民”的身份得以脱身。这些事件都表明,是犹太人是非不分,不是罗马当权者。

第三点,当时的教会/基督信仰群体是尚未获得罗马政府的认可,不像犹太教,是罗马政府认可的信仰。保罗不愿意基督徒特别是犹太基督徒被标签为反政府组织,如果基督徒都与罗马政府为敌,不愿意顺服政权,不交税不纳粮,马上会被罗马军团剿灭。犹太人当中本来就有激进的反罗马政权份子,加上当时教会普遍拥有强烈的末世观--耶稣基督很可能在他们有生之年就会再来,难免照成部分基督徒会产生不将世俗政权看在眼里的情形。当时极端的犹太教徒无时不刻的寻找把柄要摧毁教会,如果给他们拿到确据--基督徒是不顺服罗马统治的,犹太人就轻易的可以借助罗马政权的势力消灭教会了。在顺服神之外,在面对世俗政权,基督徒必须顺服掌权者,这是保罗的核心信息。这原则也符合主耶稣所说的“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马可福音1217节)

3)今日的应用
这段经文今日对我们有何意义,我们当如何来理解这段经文?越来越多的释经者认为本段经文的目的是劝勉性的,并不代表保罗全面的政府观。他要提醒基督徒,虽然他们已经是属于神的末世国度,但不可以忽略作为公民的责任。保罗呼吁基督徒必须作良好共民,全力支持政府官员及现有的社会秩序,使福音可以在帝国中广传。换而言之,这是关乎基督徒或教会的见证胜于政治立场的取向。基督徒在社会里若失去了公义的见证,是无法传福音的。
在今日的应用,我们身处于一个民主体制的国家,不像罗马帝国时代,政府是由选民手中的一票投选出来的。国家宪法赋予人民包括基督徒有投票权,可以履行公民的权力。基督徒或教会若是为了某种利益或权益而不顾公义正直,盲目的拿这段经文作后盾,无条件的支持某个贪污腐败的政权,教会就会在社会里失去见证,被世人唾弃,这样,基督徒/教会还能够为主作见证、传福音吗?

今天我们需要从“见证”的角度来理解这段经文。
今天基督徒当然基本上要顺服掌权者,不能逃税也不可以不履行公民的责任,但基督徒为了见证的缘故更应该是超越政治,面对不论是执政党或在野党,都需要站在公义公正的立场,对任何不公不义的事发声。常常为了声张正义而选择与弱势群体站在一起,为他们谋福利--就是所谓的社会关怀。这样,教会才能在社会成为盐和光,即使有不信基督的人,也要让他们不得不承认基督徒所信的神,是一位公义正直,有恩典有怜悯的神。

结论
当日保罗为了基督徒见证的缘故呼吁信徒要顺服掌权者,在明白到自己已经成为天国的子民之余,必须在世上作个好公民,以免福音的传播受阻。今日的基督徒一样需要为见证基督的缘故,不能为了短暂的利益而背弃公义的信念,与任何腐败的政权苟合,使教会被世人唾弃,失去传福音的能力。求主怜悯我们。  

*注:这是2017年12月12日按牧程序最后一环的登台讲道讲章。指定经文:罗马书13:1-8.在拟定要点后发觉也有学者提出类似的诠释,有备无患。不加注脚,因为懂的人不必提也懂,不懂的人提了也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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