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D.G. Dunn, New Testament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在新约神学课读邓雅各的《新约神学》,真的让人体会到读书不容易但要都得懂就更难。读书很多时候就如看电影或看社会、人生一样,人容易拘泥于表面细节而看不到背后的大图像。课堂上经院长点拨,眼睛的鳞片才开始掉下,恍然大悟。(文句显得别扭,因要慎用代名词!)
在进入新约神学的探讨时,邓氏是以四个层面来解读:独一的神、神的救赎、选民以色列和律法下的生活。
在第三章,邓氏处理第一个层面-“神的神学”时,他以六个主题阐明新约神观是承传了旧约经典的神观:作为创造及审判者的神、独一的神、以色列的神、超越和临在的神、天使式的中介和神的智慧/道。但冲击着新约神学神观的显然是基督事件,耶稣的宣讲、受难和复活后的启示到底有没有动摇了第一世纪犹太基督徒的独一神观,才是邓氏的辩证要点。他以六个对耶稣的称号(导师/先知、弥赛亚、人子、神的儿子、主、神的智慧/道)和对耶稣的敬拜来检视了这个论点,认为我们无法证明独一神观在早期教会就被打破,除了在太28:19、林前12:4-6、林后13:14中找到隐含委婉的表述以外。
讲到这里就先要提一提邓氏对三一神观的前设。他认为三一神观的确立是较迟的,到在如约翰福音那种高基督论(High Christology)(约1:1)才明确的提到,那已是公元九十年代以后的事。当然,院长也指出不是所有的学者都赞同邓氏的看法,N.T. Wright即是其中一位,认为保罗书信时期已足以证明独一神观已被更新。
我想在这点思辨上,邓氏似乎太低估了大马色(大马士革)事件对保罗的影响。促使保罗由一位逼迫耶稣信徒的犹太教狂热分子转变为耶稣使徒的启示,除了让保罗认识到在地上,上帝的选民不再单是指以色列民,更是延伸到所有的外邦人(但都归入一个属天国的子民)以外(对犹太人是极大的冲击),更让他认识到在天上,独一神的观念也被更新为圣父、圣子、圣灵的新观,但都归为一体(同样对犹太人是一大冲击)。这个冲击,使保罗“忘记背后,努力向前”的抛下一切,终其一生传扬耶稣基督是主。
传道,请问有看过范荣真《上帝宣教之民―再思地方教会的目的》吗?
ReplyDelete现在我就是读了,却读不懂。
童言,
ReplyDelete没认真看过,应该是要指出宣教和教会不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只要地方教会(信徒)活出基督的见证,就能达到宣教的果效。
尝试将书中所提到的对比一下教会的现状,作一些反思,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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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Delete新约神学的确古怪,虽然都是讲神观,讲基督论,但是和系统神学谈论的东西非常不同范畴,连我也长八金刚,不懂!
ReplyDelete师兄加油!
这一些,我是真的不懂,不敢胡乱发言了。哈哈!
ReplyDelete诗艳,
ReplyDelete是扯远了一些,不必介意啦但对逍遥子绝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