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6, 2010

老生常谈话十一:《神学篇》(上)

一般上当教会宣讲十一奉献的教导时,多倚重诸如个人见证、激励劝说等较能挑起会众情绪的 “情感诉求”(Pathos)法,而不是诉诸理性思考的神学进路。在经文的引用上也比较多是旧约圣经的经文如《创》1418-20,亚伯拉罕向麦基洗德献上十一,《创》2822雅各十一的承诺,以及被视为奉献经文“王牌”,也最为人诟病的《玛拉基书》38-12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玛310

所以,信取十一教导的往往是那些顺服、唯信的基层会友,较理性思考及部分较灵恩(有属灵恩赐)的会友,反而较抗拒这种教导。经济上的贫缺或富裕并不直接影响会友对这教导的回应,因为穷的人可以认为自己已经很穷(还跟我要钱!),也可以给得非常洒脱(反正都不够用);富裕的可以感恩之心付出(给了还有这么多),或被私欲所胜(我的十一很大的叻)。

无论如何,一般上从神学的角度而言,反对十一的理由很多,稍作综合不外以下所列:

1)新约圣经没有教导十一奉献的经文

他们认为如果信徒要守十一,为何新约圣经没有明确的说到信徒要遵守十一奉献的原则,不论耶稣或保罗等使徒都没有明确言及。牧者每每引用旧约经文来要求信徒就范,是违背基督使人得自由的原则。新约的经文只有如《马太福音》232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或《哥林多前书》162“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著,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

但作为新约十一奉献的神学基础,都显得有牵合附会之意,认为难以服众。

2)十一是旧约时代的要求

此等认为十一奉献乃旧约律法中的“礼仪律例”,如食物规条、割礼、献祭等,在新约时代是“非延续性”(discontinuity)的规条。在新约,耶稣已经以“在基督里的自由”取代了这一切的约束,强调的是爱,只要随心所欲的给就是了。

因此,信徒可以效仿穷寡妇(可1241;路211)般的献上所有(如果我是穷如寡妇!),也可以随意乐捐,因为保罗说:“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97),所以,强制人给十一奉献是违背新约的教导。

3)十一奉献是后来人为的机制

对一些稍有研究教会历史或查考神学词典、百科之类资料的人,可能认为十一奉献是教会在罗马时代,被君士坦丁接纳,成为合法宗教后,为要维持营运而不得已建立起来的一种机制,使庞大的教会体系得以维持。若回到“初期教会”,大家讲的是自由奉献,并没有十一的教导。

公元六世纪,欧洲教会的确向居民征收十一税。公元779年,法兰克国王查理大帝规定缴纳十一税是每个居民的义务。宗教改革和德国农民争战时期,废除十一税是德国广大农民的普遍要求,但西欧多数国家直到十八、九世纪才陆续废除十一税。(详情可参《基督教词典》,《圣经百科全书》等)

要解答这些疑难可能不是那么难,但要建构一个十一奉献的神学,真的还不容易。
(待续)

1 comment:

  1. 三位一体的神学,比十一奉献的神学,更加难建构起来,不过还是被建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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