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旧文件时,发现了以前使用的圣经。在里面,夹了一张旧照,是1980年我洗礼那天拍的。不记得在那一天,只知道是学校假期,教会在波德申浸信会金沙滩举行家庭营会时,和十多位信徒参加的浸礼。我的脸上散发出自内心的喜乐,因为这是期待已久的日子。当时教会没有施洗的设备,要到波德申海边,可不像今天,只要一声号令,大家就可驱车前往,不费吹灰之力;只能耐心等到营会的时候进行。
为我施洗的是位牧师,在旁的是教会领袖(也担任过牧师),背后是教会领袖、理事、弟兄。当时大家都是那么的信心火热、委身为主。其中不乏大有属灵恩赐、生命大为主用的,也有学术专才、精通三语的翻译者、热心又有果效的传道者。转眼间三十年,在这年岁里,每个人都经历了生命的冲击、岁月的洗礼。在信仰的挣扎中,有人虽然失脚,却不被打倒,努力的抓住信仰,有的人虽然还去主日聚会,却失去了往日对主的热忱,有的为了一碗红豆汤,变卖了自己的权益,迷失在繁华的世界,唯利是图。
对于尚未重生得救的人,我们可诉诸于原罪;罪的捆绑使人身不由己,选择败坏,但对一班同样决志信主,经历上帝大能的基督徒,却还是有如此天渊之别的分歧,要如何解释?这再次使我想到奥古斯丁的恩典论与伯拉纠的自由意志之争。对于那些在生活试探下硕果仅存的,都会以感恩的心,视自己为上帝“从火中抽出的一根材”,深明除了自己的软弱别无可跨的道理。但对于那些失落的,又要如何解释?是上帝的预定,还是上帝的恩典有所不同?但上帝是不徧待人的。我们似乎看到恩典之下,人都有自由意志抉择的一面。
公元529年俄兰治(Synod of Orange)会议对信仰的定义,似乎尝试平衡两者间的张力。“我们相信,依照大公教会的信仰,恩典既在洗礼中得着了,那么一切受洗的人,如果愿意忠心努力,藉着基督的帮助和合作,他们均能并应成就那使灵魂得救当作的事。”
如果说一切的美善都是出自上帝“先动的恩典”,我们还是要作出“跟随”的选择,但上帝的心,就如会议最后一条所示:“爱上帝的确是上帝的恩典。祂自己的恩典催使我们爱他;还未被爱之先,祂先爱我们。即使我们令祂不悦时,我们仍经历祂的爱,以致我们可改变过来,去取悦祂。”
所以,人是否可以持守信仰,直到见主面,固然出自上帝极大的恩典,但也不可忘记人在自由意志里,还是可以作出选择。如果说各人领受的恩典都是公允的,那么决定各人将来的乃是各人所作的抉择。